目前分類:《新聞》越南會更好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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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財政部頃於本(2010)年1月11日發布第02/2010/TT-BTC號公告,有關規定課徵個人所得稅之執行,其中包括課徵不動產轉讓之個 人所得稅,並規定自簽發後45天生效,惟課徵不動產所得稅則規定自簽發起開始實施,其中課徵轉讓不動產的個人所得稅,採下列二項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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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0
(越共電子報)2009年,交通運輸部實現到位資金34萬億越盾,達到前所未有的記錄。預計2010年資金到位37萬億越 盾(相當於18.4億美元)。1月11日,在2009年工作總結及開展2010年任務的會議上,交通運輸部部長胡義勇表示,以這個實現資金到位的結 果,2009年內若干大型交通工程竣工並投入使用。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洛苗(Rach Mieu)大橋、同奈大橋、芹苴和蓮姜航空港候機大樓以及金蘭國際航空港等工程也已有效地投入使用。另外,其他36個項目也已動工建設,其中包括多個重點 項目,如:內排-老街高速公路、胡志明市-龍成-油曳(Dau Giay)高速公路、中梁-美順高速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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