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2010
(越共電子報)《生產和發行越南電子護照》的國家提案將於2011年開始實施。

政府辦公廳頒發的第 64/TB-VPCP 號文件,公布了政府總理阮晉勇關於《生產和發行越南電子護照》的國家提案的結論意見。此前,政府常務委員會已於2月24日開會並聆聽關於這一重要提案的具 體報告。

政府總理的結論意見指出,將只有唯一一家設在公安部的密碼鎖和國家數字簽名發行中心。各有關機構可以從該中心查詢到所需要的資 訊。

責成公安部繼續落實政府總理於2007年12月11日下發的第29/2007/CT-TTg 號(實施在管理幹部、職員、公民的進出境工作中的行政改革)指示,政府總理阮晉勇要求公安部與財政部及各有關部門研究關於徵收和使用該護照的費用,呈遞總 理查閱後下決定。

據關於在2011年至2015年期間將通訊技術運用到國家機構活動的國家計劃預案,
國家計劃到2015年,越南公民所持護照將全部換成電子護照。保證所有使用黨和國家網際網路的國家機構得到提供國家數字簽名和國家認證 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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